石门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协会
邀 请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的规定,石门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协会正在紧锣密鼓筹建中。
《石门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协会》简称“桩巴龙传保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由《桩巴龙传说》代表性传承人师徒和热爱、热心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交流传播和学术研究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是“遵循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热爱、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研并传播的各界各阶层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推介、大力弘扬《桩巴龙传说》‘崇祖溯根、重孝守德、尊亲爱乡、强我中华’的精神内涵,传承、保护、传播湖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桩巴龙传说》,扩大国内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促进县域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是开展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学术研究、文化传播等活动,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桩巴龙传说》的传承人队伍;
二是筹集资金保护、修复桩巴龙传说的相关遗址、遗物;
三是编制拟定桩巴龙传说遗址沿线范围内的保护规划及措施,报政府及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主要内容为:①传说遗址插标立牌;②修葺恩娘墓,竖立桩巴龙座像;③筹建县城区桩巴龙传说传承保护馆。
四是组织开展桩巴龙孝道文化进校园活动。
五是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筹资筹拍《桩巴龙传说》电影电视剧,组建“桩巴龙文化艺术团”,组织出版发行与《桩巴龙传说》相关的文学作品;
六是积极配合、大力推进《桩巴龙传说》申报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七是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依法组织其他健康合法的文化旅游活动。
只要拥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和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对研究、传播、保护桩巴龙文化有浓厚兴趣,对桩巴龙传说遗址修复保护有较高的积极性且能付诸实际行动;服从本会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各界人士,均可填写会员登记表,加入本协会,成为个人会员。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非遗法”,推动桩巴龙传说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热诚欢迎广大有识之士、热心人、实业家,加入到桩巴龙传说传承与保护的行业中来,为石门文化旅游事业迈上新台阶、为自己搭建实现人生价值的新平台而共同努力奋斗!
联系人:覃华平 李 辉 袁学博
联系电话:(覃)13575171396 (李)13975669874 (袁)13575171777